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2分)
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章程发布实施后,我校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已明确对现行制度“废、改、立”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并在工作事项层面界定党委、行政的职权边界,编制党委、行政职权清单。2022年,完成《上海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修订,进一步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引领作用。在《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中明确规定了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并详细、具体地列举了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评定、咨询的学术权力清单,将学术权力从行政权力中适度剥离。
2021-2023年,党政办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主动梳理了部门内部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审批事项;二是推进管理流程的优化、再造,两年来逐步优化形成了“三科、两室、五办、一研究室、一中心”的部门架构;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建立PDCA“内循环”工作模式和全链条“外循环”工作机制,疫情期间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办机制,构建督办闭环。党政办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主体作用,确保学校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我校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包括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工作,协助高校法务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出各类不合规定的红头文件、会议决定、规章制度等;围绕高校重大合作项目等经济活动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书审核、争议解决等工作,努力防控法律风险,做好与法律活动相关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服务;做好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各种矛盾纠纷的依法调处工作,积极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校园和谐稳定。2021年度我校在上海高校首创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备选库,在首次举办的全市依法治校建设成果评审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奖数居上海市高校第一。2021-2023年期间,共审核合同16265件,提供现场或电话法律咨询数量共720余件(次)。牵头或协同处理案件33件,取得零败诉的成绩,学校法律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年来,党政办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党政办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办公室工作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坚守初心、担使命,大力弘扬“三牛”精神,高质量完成了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督查、督办等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思维,校方法律顾问更多把工作做在学校具体各项工作前面,针对各种行政行为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瑕疵,提出专业而可行的法律意见,以供校方参考,把学校法律顾问作用与优化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将学校法律顾问意见纳入到重大行政决策当中,把可能产生的行政和社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然作用。
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我校全面推动落实校务公开,启动综改方案实施工作,研究谋划综改机制策略,调研制定综改阶段目标,组织实施综改4+1五大专项改革任务,落实分解综改任务,梳理建立二级单位综改指标体系,启动实施综改阶段性成果报告和综改实施中期自评和第三方评价,建立起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综改推进机制,有效把控综改的力度、速度和校内外的可承受度,管控改革风险的同时,确保稳中求进,力推综改成效保障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目标实施。校级层面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成效包括:管理保障体制机制专项改革的调研、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推进;加强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跟踪督查,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资产管理模式改革和科研管理模式改革的顶层设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参与了市教委组织的试点院校建设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工作,并完成了建设项目结项;“放管服”专项改革推进,出台《上海大学承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意见》。2023年11月26日,我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大学延长校区乐乎楼乐论厅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大学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调整提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对照新修订的《上海大学章程》,统筹推进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立改融废工作。持续优化校院两级学术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学术治理效能。完成本硕博一体化智能教务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教学、科研、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数据治理水平。推进高水平科研支撑平台建设,加快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式,推进三校区一站式服务联动,推进跨校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流程再造。加强校董会能效发挥,加强对海外校友组织的联络指导,汇聚校友力量。强化预算管理,完善科研经费、自筹经费、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收机制。落实二级学院实行经济工作院长“一支笔”,统筹校院二级经费管理。推动采购需求一体化管理,提升采购绩效,保障重大采购执行。坚持“党管审计”原则,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及时完成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建立二级单位内部控制负面清单及风险数据库,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评估房产资源的投入、产出,缓解教学科研房屋资源短缺的矛盾。深化院办校改革,落实校领导联系学院办法,着力提高学院治理水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2分)
我校将持续推进机关大部制改革,组建创新管理部、高等研究院,以确保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完成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专委会架构调整和人员更新工作,落实《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审议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重大学术事项,对学校各项学术事务提出咨询和建议,确保学术治理体系有序高效运行。制定《上海大学关于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学院分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优化“1+9+27”的校院两级学术治理架构,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专委会和分委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学术治理效能,落实现代大学制度。
学术委员会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保证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反复酝酿,做到科学民主决策;积极参加校外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运行等专业学术会议,与同行深入交流。2021年,在校领导指导下,在与上海市教委、学校各学院和部处的沟通衔接下,发展规划处顺利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反复修改规划27稿,与部处、学院沟通反馈100余,综合采纳意见建议200余条,使规划编制真正成为聚民智、汇民意、达共识的过程。历经两年论证和完善,《上海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备案稿)经过我校五届三次双代会以及三届七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报上海市教委备案,并印发给学校各单位组织实施。同时,发展规划处牵头完成嘉定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宝山校区五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服务长三角“十四五”专项规划、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建设方案和综改方案、临港上大文博探索中心规划。教育评价评价工作得到市教育领导小组的认可,作为典型高校在2021年上海教育评价改革会议上分享交流经验。2022年,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分析首轮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新一轮建设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制订了《“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同时,牵头报送的“以大数据赋能打造学校数治新范式”案例于2022年1月被评为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并在上海市教育领域做示范推广。2023年2月16日,我校“深化采购大数据应用,提升大学采购管理能级”项目在2022年中国政府采购峰会上荣获“中国政府采购奖·年度创新奖”,全国仅两所高校获此殊荣,我校是上海市唯一获奖高校。2023年4月13日,我校举行书院制及“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暨本科生书院工作推进会,致力于加强阵地融合,促进本科生书院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的良性互构,不断提升合力育人的成效,并通过书院制建设将学生社区建设成富有上大特色的一流育人平台,助推我校一流大学建设。2023年6月21日,我校获批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致力于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培育人才,注重成果转化,着力提升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本领,努力将研究基地打造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重要平台。2023年12月26日上午,在宝山校区行政楼501会议室,上海市审计局行政二处来我校进行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相关的政策调研。
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1分)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我校已经通过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高度、成功举行“双代会”换届、制定(修订)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4个配套制度这些方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代会制度体系。
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上海大学通过召开“双代会”,团结和引导全校教职工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凝聚智慧。2021年成功组织召开五届三次“双代会”,审议通过《上海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议稿)》,引导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十四五”发展建设。完善非在编教职工入会工作,组织609位非在编教职工入会,进一步提升主人翁意识。进一步规范我校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受理教职工申诉的工作流程,妥善协商处理12起教职工申诉,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2022年,组织召开五届四次“双代会”,组织代表审议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做好提案征集、办理工作,积极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同时及时将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传递到群众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2023年,组织召开了五届五次“双代会”,学校正稳步有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结合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深入查找分析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短板及根源,着力推进解决裉节问题,打通堵点难点。
在教代会这个平台上,代表们通过大会讨论、审议、评议和提交提案的形式,反映一线教职工群众意见和呼声。校工会与校组织人事部一起,继续开展了教代会代表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满意度测评”活动,并持续督促指导二级教代会的召开,做到督促指导“全覆盖,使二级教代会更加规范、有序,逐渐成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最直接、有效的载体。继续加强对二级教代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积极发挥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学校管理重心的下移和延伸以及二级教代会实践的深入,我校二级教代会在学院的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学院在探索票决制方面也走在了前列。二级教代会的议题能够始终围绕并贴近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案内容贴近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情民意,该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当家作主,推动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地生根,听取民意、汇聚民智,也增加了提案制度在参与民主管理中的效能。
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1分)
我校学生会主要通过校会公众号、校会微博、一点灵息“一对一”维权答疑号等平台发布权威校园信息、搜集投诉意见、发布维权反馈等方式来服务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保障。校会面向全校定期举办维权活动,每学期举办食堂座谈会,每学年开展后勤恳谈会、校情交流会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可行建议。2021年期间,校团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出台《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强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顺利召开上海大学第24次学生代表大会、第37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完成上海市学联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提案酝酿、青春宣言征集等相关工作,7份提案参与评选,2份提案获市级“十佳提案”、“优秀提案”,继2020年当选全国学联团体委员单位后,学生会当选上海市学联第十七届委员会单位、主席团单位;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核查验收工作;夯实制度建设,出台《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学生社团改革落实专项工作。2022年,顺利召开第25次学代会、第38次研代会;完成2021年度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和改革自查评估核查验收工作,在市学联述职评估工作中获得“优秀”等级;继续谋划推动社团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建设。
另一方面,我校研究生联合会遵循《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章程》,保障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内部组织结构、日常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章程》严格遵守上级团学组织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使校研会组织建设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等方面得到显著增强,进一步完善了我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在代表选举方面更加注重多样性,进一步突出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群众性和先进性,改善代表结构,规范代表产生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肃选举纪律,充分发扬民主。同时,继续将常任代表会议制度推进实施并优化其职能。校研会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研究生学子提供联络的渠道,作为联系校方与学生的纽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是校研会的工作宗旨,“你的权益,我们全力”是校研会的服务口号,权益服务部作为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设立的职能部门,依托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官方微信,设立了“权益心声”专栏,通过线上留言互动的形式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并反馈,满足同学们的合理需求,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并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为广大研究生维护权益、反映心声提供了有效途径。研究生联合会深入推进“我为同学做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设置一站式迎新服务站点,开展“相约百年 启航上大”新生游园会,服务6000余名新生;毕业季推出就业经验分享系列推文、座谈会等,积极为同学办实事、解难题。我校研究生联合会开通“上海大学研究生”公众号,紧扣研究生群体特点、把脉研究生成长需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协同多元育人主体,打造特色品牌栏目,在思想引领、学风引导、校园文化、创新实践、生活服务等方面为广大研究生精心制作一系列丰富的“精神大餐”,积极打造“有情怀、善引领、守底线、敢创新、强素养、见成效”的研究生校园媒体媒体,累计关注人数超8.5万人。2023年11月23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媒体联席会议中脱颖而出,共荣获12个奖项,学校总获奖数位列参会90余所高校前5。
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2分)
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我校严格规范招生管理,落实“阳光工程”,促进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建立了招生问责制,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特殊类型专项招生工作小组(其中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加强对本科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我校制定《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大学本科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大学本科招生考试阅卷工作管理规定》等数十项管理办法,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程序。建立本科招生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排查风险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信息公开程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防止各类招生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本科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满足国家社会发展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严格规范和选择弹性,兼顾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地位,支持学生的专业选择权,满足学生对一流本科专业的需求,满足学生对高质量课程的需求,适应学生提升创新能力的需求和满足学生发展的多样需求。保障平安招考,落实新时代评价要求,坚持校考与统考相结合、专业素养与文化水平并重的特殊类型人才选拔要求,继续扩充高水平专家库,完善招考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的科学性。2021年,我校招生办贯彻上级招考会议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招考工作,坚持“严字当头”“暖心服务”完善招考治理体系,预案充分、周密组织15场次、近1.4万人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考工作,实现“健康、平安、温暖”校考。按照分类稳步推进的总基调,2022年特殊类型校考报名人数近2.5万,与2021年基本持平,两年累计完成33场次、2.9万余人次线上线下考试,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零舆情、零差错。生源结构持续向好,生源质量稳中有升。2023年,学校生源质量持续向好,高考成绩超当地一本90分人数占比近80%,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生源与推免生比例稳步提升,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3年逆势上扬,达到94.90%,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2023年6月17日,我校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小红”闪亮登场校园开放周,带领全国考生探索元宇宙中的上大校园。2023年9月,我校未来技术学院顺利完成首届本科招生,聚焦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抢占先机,打造未来技术学院无人系统领军计划。我校将学校综合性学科优势和人才培养理念前置到高中,开设社会学的想象力、未来法国工程师、基于无人机的工程创新实践、智能创新实践项目等夏令营,吸引100余名优质高中生了解上大。“我为上大代言”实践活动成功举办8届,每年1000余名优秀学子回到高中母校讲述上大故事。
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招生录取工作从整体到细节、从理念到实务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将整个招生录取、学生资助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运作轨道。同时,规范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定收费标准,所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在网上公示。对非学历办班严格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上报市教委备案。
我校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初步确立了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预算管理为根本、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财务管理和资金分配模式的预算管理模式。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经济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工作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出台《上海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财经工作秩序,明确各级经济责任人在经济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提高学校事业运行规范性和有效性。我校对“预算、决算、债务、收入、支出、资产、合同、采购、建设项目”等内控重点风险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度分析、夯实内控基础。二级单位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实现内控全覆盖、并不断迭代升级。学校连续三年在上海市财政局内控评价中获得“优秀”,并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一等奖。2023年12月20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旨在总结2023年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讨2024年学校国有资产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内部控制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等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不仅是高校重要的制度设计,也是高校内部治理的重要途径,对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内控体系建设在学校综合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2021年内控建设工作在我校二级单位层面全面铺开,初步建成“全国一流上大特色”内控体系。一方面,引进第三方机构安永咨询,全面推进二级单位内控建设。机自学院、财务处、基建办全面完成内控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全校30个二级学院(系)已完成《二级单位内控建设手册》和《制度汇编》,实现内控建设在二级学院全覆盖,为二级单位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2021年,我校审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并形成了“审计要情”和“管理建议书”,并且外界各高校及相关机构对于我校审计内控工作给予肯定,打响“上大审计”品牌;内控建设工作获“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创建成果”一等奖。2022年,继续推进内控建设,采取内控建设专家小组成员对二级单位的内控建设辅导实行“包干制”,开展“一对一服务”;主编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学会咨询》;《学校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取得新突破,在上海市财政局组织的内控工作评价中均获得“优秀”。2023年,我校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我校内控建设“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校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求我校各单位从内控文化、内控体系、内控重点、内控机制四个方面着手,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改善和提升内控建设。
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方面,根据国家、上海市等上级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健全我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中层干部每三年轮审一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部审计的职能提出新要求。2021年学校开展23家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中层领导干部在事业发展、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所应当履行的责任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二级单位对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情况,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对上一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过多轮的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意识,推动二级单位的事业发展。2022年,在原有的工程审价工作基础上,审计处重新定位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职能,立足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机制。首次开展了三项工程审计咨询业务,提出了有效咨询意见;梳理并形成了工程审计相关制度初稿,根据学校实际与风险水平重新设立了审计起点,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的事前、事中风险控制。2023年,根据学校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针对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结合审计资源情况,对17家二级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2家二级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具体采用送达审和进点审两种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此推动内审工作在“贯彻之年、统筹之年、奋进之年为学校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5月11日,上海大学举办五届三次“双代会”
2021年5月13日,上海大学举行第十三期“我与书记面对面”座谈会
2021年6月30日,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举行第47次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2021年7月23日,上海大学举行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2021年12月3日,上海大学举办上海大学第三届法治文化节
2022年1月7日,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2021年总结表彰会暨2022年推进会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
2022年5月20日,上海大学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召开2021年度学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协调会
2022年9月2日,上海大学举行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2022年11月11日,上海大学举办五届四次“双代会”
2023年3月9日,上海大学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
2023年4月13日,上海大学书院制及“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暨本科生书院工作推进会举行
2023年4月23日,上海大学“人工智能”战略推进会暨人工智能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2023年6月16日,上海大学五届五次“双代会”顺利闭幕
2023年6月21日,上海大学获批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2023年12月5日,上海大学与悉尼科技大学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成功举行
2023年12月20日,上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2023年12月26日,市审计局行政二处赴上海大学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