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精建委〔2016〕1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建设
考评工作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2015年以来,学校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十三五”建设规划,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总结和展现学校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学校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充沛的智力支持和丰润的道德滋养,现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考评、“最佳结对单位”评选、“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评选和“感动上大”系列评选。请各单位按照《上海大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评估指标》要求,参照相关通知做好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请见附件。
联系人:孙蕊:66132178 谢瑾 66132011
附件:
1、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共建“最佳结对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3、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的通知
4、关于开展2015-2016“感动上大”系列评选的通知
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5-2016年度,学校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为总结和推广各单位文明创建经验,展示与表彰学校基层文明创建的成果,为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考评。现将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定的不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分别做好2015-2016年度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总结工作, 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近两年来在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建设高水平大学过程中开展文明创建的特色和经验、创新性做法、成功案例、先进事迹等。在考评中要凸现提升内涵,聚焦重点,展示特色,破解难题的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年度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学院、系统、部处、部门发展的有力举措,要以考评和表彰先进为契机,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
二、考评方式
1、集中展示汇报:学校定于2016年11月上旬,集中2天进行展示交流汇报。各申报单位要在总结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内涵、聚焦重点、展示亮点和破解难点,辅以PPT形式进行10分钟的展示汇报,学校将组成考评组,根据展示和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2、实地检查:在集中展示结束后,11月中旬,学校将组织文明单位评估检查团,通过座谈、参观、走访等多种形式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不需要各单位再进行专题汇报,也不安排情况反馈。
3、交叉考评:
(1)对学院、系统考评:由机关各部处根据两年来各学院、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2)对机关部处考评:由各学院、系统、机关党委等根据各机关部处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4、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要求,逐条对照,客观评分、如实反映,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实际情况、有明确扣分条目的单位予以扣分。此外,各单位特色指标内容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明、新闻报道等),文明办将根据材料酌情予以加分。(自评表下载地址:http://www.wmzx.shu.edu.cn)
5、平安健康考评: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爱卫会将按照平安校园建设和健康校园建设的要求, 分别对各单位两年来的安全稳定和卫生状况进行考核评分。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周四)前将本单位总结报告、自评表(纸质版需单位盖章)和集中展示PPT递交至校文明办。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文明办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603A室
文明办邮箱:shdxwmb@163.com
三、考评方案
(一)评估指标
本次考评根据《上海大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评估指标(2015年版)》进行。评估指标电子版可在学校“文明在线”网站(http://www.wmzx.shu.edu.cn)下载。
(二)评分结构
相关考评内容的分值比例如下:
学院
学院 自评 |
总结 报告 |
集中 展示 |
实地 检查 |
职能部处考评 |
平安 健康 |
总分 |
10 |
10 |
15 |
15 |
30 |
20 |
100 |
系统
系统 自评 |
总结 报告 |
集中 展示 |
实地 检查 |
职能部处考评 |
平安 健康 |
总分 |
10 |
10 |
15 |
15 |
30 |
20 |
100 |
部处
部处 自评 |
总结 报告 |
集中 展示 |
机关党委考评 |
学院系统考评 |
平安 健康 |
总分 |
10 |
10 |
15 |
15 |
30 |
20 |
100 |
说明:学院评分中“职能部处考评”一栏教风学风(考评办)的考评分将占10%,其余部处考评分综合为90%;
(三)考评分类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天天工程、人人工程”,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基层文明创建考评,所有学院、系统、部处均须参加。本次基层文明创建考评共分为文明单位、文明部门和文明窗口三类。
1、参加“文明单位”考评的学院、系统、部处
(1)适用学院评估指标的单位
社区学院、文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情报档案系、钱伟长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美术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社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法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电影学院、数码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理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悉尼工商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土木工程系
(2)适用系统、部处评估指标的单位
系统:后勤集团、离退休工作处、出版社、图书馆、科产系统、直属单位党委
部处: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统战部、工会(妇委)、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文社会科学处、实验设备处、武保处、国际事务处(港澳台办公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审计处、基建处、对外联络处(校友会办公室办)、发展规划处、教育质量考察与评估办公室
2、可自主申报“文明部门”的单位
除上述参加“文明单位”考评以外的处级单位均可自主申报参评“文明部门”,“文明部门”申报单位请填写相应申报表。
3、直接面对师生服务的窗口单位可申报参评“文明窗口”,“文明窗口”申报单位请填写相应申报表。
(四)考评结果认定
根据总分排名,前80%的单位由校精建委审议评定为文明单位。其中,考虑到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和创建水平的示范性,考评总分连续两轮(含本轮)均达到前20%排名的单位由校精建委审议评定为“文明标兵示范单位”。
“文明部门”、“文明窗口”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精建委批准确认。在考评结束后将对考评中展现出的特色、亮点进行展示、宣传,重点宣传文明标兵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文明部门”申报表
部门(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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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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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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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总结 |
(500字概要,阐明创建特色、长效机制等) |
创建期内获 主要荣誉、奖励 (市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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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委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随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总结材料,另附3-5张照片,格式为jpg文件,每张照片大小在500k-2MB。
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文明窗口”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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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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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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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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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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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概要:(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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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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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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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随申报表附3-5张照片,格式为jpg文件,每张照片大小在500k-2MB。
附件2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
精神文明共建“最佳结对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工作平台、引入社会资源,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宣传和推广精神文明共建经验,学校决定开展上海大学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共建“最佳结对单位”评选活动,现将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系统、部处、部门与校外机构、部门、企业、乡镇、部队、社区等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并符合申报条件者。
二、评选标准
1、双方签署精神文明共建协议,协议有效期包含2015-2016年度;
2、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3、双方共建结对满两年以上,2015年1月以来开展3次(含)以上共建活动,每次活动均有记录(包括活动通知、书面材料、影像资料等);
4、共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比方法
1、各学院、系统、部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申报。
2、精神文明共建“最佳结对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评选推荐时间跨度为2015年1月至今。
3、学校各学院、系统、部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经共建双方确认同意后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及3-5张照片。照片格式要求为独立的jpg文件,每张照片文件大小在500k-2MB。若有视频、证书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所有书面材料须制作统一目录,并由学院、系统、部处、部门领导确认盖章。
4、请各学院、系统、部处、部门在2016年10月20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报校文明办(宝山校区行政楼603A室),并将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dxwmb@163.com(材料中若有视频等较大文件者请以光盘形式报送)。
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共建“最佳结对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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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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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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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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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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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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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情况简介(300字以内): |
结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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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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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结对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随申报表附1000字左右总结材料及3-5张照片。
附件3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
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交流和推广文明单位创建的特色项目,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现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项目为2015年1月至今开展的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涌现的新方法、新举措、新特色。具体要求为:
1、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贴近工作实际、认清瓶颈问题、找准创建工作切入点、着力破解难题、实现科学发展的途径和举措;
2、围绕学校深化改革和建设高水平大学等中心工作,促进内涵发展,运用创新载体,孵化和打造文明创建的工作平台和特色品牌;
3、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成效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
各学院、系统申报1-3项,各部处可酌情申报。
2、申报材料
(1)填写《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
(2)1500字左右的申报项目详细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思路理念和工作目标、实施方法与推进过程、取得成效和经验提炼;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项目内容的照片3-5张,照片格式要求为独立的jpg文件,每张照片文件大小在500k-2MB。相关的媒体报道材料可以照片形式附上。
3、申报要求
(1)各学院、系统、部处相关领导充分讨论,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按照要求择优报送申报材料,申报项目须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字数不宜过长。
(2)请于2016年10月20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报校文明办(宝山校区行政楼603A室),并将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dxwmb@163.com。
2015-2016年度上海大学基层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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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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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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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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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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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300字以内): |
项目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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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随申报表附1000字左右总结材料及3-5张照片。
附件4
关于开展2015-2016“感动上大”系列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校训精神,树立校园先进典型,展现上大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学典范、扬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以感人的事迹打动人,以优秀的品质感染人,以顽强的意志鼓舞人,以进取的精神激励人,凝心聚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决定开展2015-2016“感动上大”系列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爱国荣校为基、以爱岗敬业为本、以乐善济世为德、以互助共进为荣、以自强不息为魂,开展“感动上大”系列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挖掘和总结两年来我校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和生活中的动人故事和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和道德楷模,推进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以真挚的情感、动人的故事展现出上大人自强不息、先人后己的优秀品质。
二、评选内容
“感动上大”系列评选包含“感动上大”人物和“感动上大”故事两部分。
“感动上大”人物的评选对象为上海大学在籍的师生员工和离退休教工的个人或集体。人物事迹突出并延续至今。
“感动上大”故事的发生时间应在2015-2016年度内,主要参与者应为上海大学的师生员工,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员工。
三、评选条件
“感动上大”人物重在对典型人物和道德楷模的挖掘,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爱国荣校 践行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诠释出对学校、国家、社会、家庭的一份爱与责任。
2、无私奉献 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爱心帮困,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为建设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3、爱岗敬业 立足本职,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具有突出表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热心为师生服务,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4、自强不息 积极践行校训精神,面对困难和挫折,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执着和坚毅地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5、崇德向善 人物的经历或事迹,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时代精神,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在事业、生活、家庭、情感上的事迹特别感人。
“感动上大”故事主要通过对两年来上大校园内发生的或上大人做出的好事进行梳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故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积极参与上海市及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学校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广泛关注;
2、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作出重大贡献;
3、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
4、积极投身扶贫帮困、社会服务、民族团结等事业,为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优化、传统文化传承、社会和谐美好作出突出贡献;
5、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文明文化成果共享等方面成绩突出;
6、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7、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推荐要求
1、确保真实性。申报的人物和事迹必须真实。
2、具有典型性。要寻找在广大师生中具有影响力的“感动上大”人物和故事,于平凡处见精神,从细微处显真情。
3、体现引领性。要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精神。
4、注重生动性。要善于发掘身边人、身边事,推荐每个“感动上大”案例的主要事迹材料中都应有感人的生动故事。
五、推选方式及程序
1、个人推荐:全校师生员工均可通过学校“文明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wmzx.shu.edu.cn/)下载推荐表格,推荐候选人。
2、组织推荐:各学院、系统、部处可在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基础上,经党委讨论,组织申报,推荐候选人。
3、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格,确保“感动上大”人物(故事)的真实性、典型性、引领性和生动性。
4、推荐时须提交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5张照片。照片格式要求为独立的jpg文件,每张照片文件大小在500k-2MB。申报“感动上大”人物需提交被推荐者(个人或集体)生活照(电子版)1张。
5、请各学院、系统、部处在2016年10月20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报文明办(宝山校区行政楼603A室),并将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dxwmb@163.com(材料中若有视频等较大文件者请以光盘形式报送)。
2015-2016“感动上大”系列评选推荐表
申报对象 (故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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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 人物(集体) □ 故事 |
主要参与人物身份 |
教师( )、研究生( )、本专科生( ) 职工( )、离退休( )、留学生( ) |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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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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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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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 动 故 事 |
(表格中填写3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 |
推荐单位 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
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属实。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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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随申请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5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