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的社会服务功能,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团市委决定开展第七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推荐范围包括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历史的博物馆,纪念馆、纪念地、领袖及爱国人士故居等纪念设施,展现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底蕴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展示馆及反映重要行业领域历史文化、富含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的博物馆等其他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在区(系统)级爱国主义基地中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备选教育基地。
二、推荐条件
根据《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评审指标》,推荐的市级备选教育基地应具备“十个一”基本条件:(1)有一块区(系统)级教育基地的牌子;(2)有一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资料;(3)有一个基本展览;(4)有一个负责社会宣传教育管理的部门;(5)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6)有一支专职讲解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接待服务队伍;(7)有一个整洁良好的参观环境;(8)有一批宣教文化活动项目;(9)有一个以上共建单位并组织有关活动;(10)有一向社会免费开放或减免优惠的方案。各部门根据标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把制度健全、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活动有效、作用明显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为本次推荐的重点,坚持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单位,将优先推荐。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第七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dxwmb@163.com,纸质版送至上海大学校本部行政楼611A室。
联系人:韩晓霞
联系电话:66132178 报送邮箱:shdxwm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大学校本部行政楼611A室
上海大学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019年4月15日